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大连市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3.08.02
【字 号】大人社发[2013]145号
【施行日期】2013.08.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大连市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大人社发[2013]145号)
2023年上海市公务员考试职位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大政办发〔2011〕39号)规定,决定启动第二批大连市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名额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大连市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参加选拔。
  (二)第二批领军人才的选拔名额为100名左右,领军后备人才的选拔名额为200名左右。
  二、选拔原则
  (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遴选,注重考察其专业水平、培养潜力、领军作用、创新成果和社会贡献,确保我市领军人才队伍的质量。
  (二)突出重点,优化结构。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重点发展的领域和优势学科进行选拔,进一步拓宽选拔视野,扩展专业布局,优化我市领军人才队伍结构。
  (三)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在选拔过程中,要及时公开选拔工作信息,严格规范选拔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同行专家在选拔工作中的作用,确保选拔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
  三、选拔条件
  (一) 参选领军人才,应是1963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两院院士”提名资格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两院院士”和大连市首批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不参选。参选领军后备人才,应是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 参选领军人才的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千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2.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员;四级一般多久出成绩
  3. 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4. 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
  5. 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或市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前两名完成者;
  6. 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重点理论研究课题或项目,在国内核心刊物、国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了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或出版了产生广泛影响的专著。
  7. 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或突出的专业能力,其学术研究成果或工作业绩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的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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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9. 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的其他领域高层次人才。
  四、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参评领军人才和领军后备人才,须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统一推荐申报。无工作单位的个人或自由职业者,须向户籍所在区市县(含先导区,下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推荐申报。
  (二)单位推荐。推荐单位须根据规定的选拔条件和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计划,确定推荐人选。严格按照《大连市领军人才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制作材料,组织填写《大连市领军人才申报表》和《大连市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一览表》(详见附件2和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之后,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向其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其中,区市县属企事业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应向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市属企事业单位应向其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市直事业单位和驻连中省属单位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三)主管部门或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县人力当兵报名2022年报名网站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采取专家评审、公开竞争、组织考核等多种形式,对申报人选进行评估审核,经领导班子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议后,确定本地区、本部门的领军人才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汇总填报《大连市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一览表》(需排名),同时,将推荐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规定的选拔条件,对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选再提交评委会评审。
  (五)评委会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推荐人选的不同专业,组建相应的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评审规则,遴选出领军人才候选人。
  (六)市政府审定。领军人才候选人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通过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政府审定。
  领军后备人才的选拔工作,应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或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的程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区、各部门要把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选拔的原则、条件和程序,积极组织和发动所属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真正把我市重点领域中具有领先水平且有较大培养潜力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同时,要注意把推荐领军人才与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结合起来,不断推动本地区、本单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严格审核,保证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积极采取专家评审等方式开展审核工作,严格按照领导班子或领导小组集体审定的程序确定推荐人选。要认真做好推荐人选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三)统筹兼顾,注重长远。各地区、各部门要注重领军人才队伍的梯队建设,在做好领军人才推荐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领军后备人才的选拔工作。要严格条件,精心筛选,公平公正地确定领军后备人才人选。经各地区和各部门确定的领军后备人才人选,须填写《大连市领军后备人才登记表》和《大连市领军后备人才一览表》(详见附件4和附件5),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各地区、各部门推荐的40周岁以下领军人才人选,可同时列为领军后备人才人选。
报考警察
  请各地区、各部门将申报材料于2013年9月2日至13日期间(请提前联系确认具体报送时间),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肖向晖;(传真):88139039;:****************;: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513室。
  附件:1.大连市领军人才申报材料要求
  2.大连市领军人才申报表
  3.大连市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一览表
  4.大连市领军后备人才登记表
  5.大连市领军后备人才一览表
  2013年8月2日